“邮资已付” 邮戳在我国的启用日期,早于1878年我国第1套邮票“大龙邮票”的发行。该戳限加盖在整寄整付、整付零寄10件以上的大宗邮件上,是表示邮资付讫的意思。在我国清代、中华邮政时期,都曾使用“邮资已付”邮戳。新中国成立后,继续使用该邮戳处理大宗邮件。1954年,邮电部才对“邮资已付”邮戳的式样作出规定,统一为30mm八角方形,并于同年12月8日启用。 此后,在将近50年的使用过程中,邮电部对“邮资已付”邮戳,在保持其尺寸为30mm和八角方形的基础上,曾多次修改该邮戳的格式与文字。如有地名与局名戳、带少数民族文字的双文字戳、有汉语拼音地名戳、带邮政编码的戳、外文文字戳等;还曾区分为“国内邮资已付”、“机要通信邮资已付”、“港澳邮资已付”、“台湾邮资已付”、“特快专递邮资已付”、“国际邮资已付” 等不同邮件的邮戳;并出现过一些非规范的“邮资已付”邮戳。该戳使用初期,“邮资已付”邮戳实物与普通邮政日戳一样,都是柱状手戳,使用时劳动强度很大。后来有人在戳上加装了一个横的把柄,如同榔头状,用时省力方便。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,又出现了盖戳机,对那些信封状、厚度小的大宗邮件进行机盖,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。有时,“邮资已付”盖戳机上还加装邮政宣传戳或水波纹线。但形状复杂或厚度大的邮件仍只能使用手戳,形成手盖戳与机盖戳长期并用的局面。由于“邮资已付”邮戳品种的多样化,自然引起了许多集邮者的收藏兴趣,有的组编成“邮政历史类”邮集参加邮展,有的利用戳上的地名作为专题信息,在“专题类”邮集中加以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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